2018年8月17日,株洲市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攸县人民法院、攸县公安局、攸县司法局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就《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会议首先由李霜副检察长说明了会议的目的和要求,接着由监所科科长汇报了攸县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的现状,并将对剥夺政治权利的调研结果反馈给法院、公安、司法部门。会上各单位均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及意见并达成共识,建立了定期通报机制。各单位明确一个科室专门管理,专人负责:明确由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攸县公安局法制科、攸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分别对“假释出狱且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对收到“刑满释放且被剥夺政治权利”法律文书的人员、对“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人员,由以上三个科室定期向攸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进行通报,攸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及时对辖区内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进行备案,加强日常监督检察,防止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
(来源:新湖南·湖南之窗栏目组 通讯员 李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