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7月25日株洲市配合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会议精神,配合完成的省级督察,经区委、区政府同意,7月26日上午芦凇区委副书记蒋峰、常务副区长稂水云组织召开芦淞区配合省环境督察工作部署会,对如何配合好督察并以此为契机抓好我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暑。区委副书记蒋峰、主要分管副区长姚艺分别做讲话,常务副区长稂水云主持会议。
会上,姚艺副区长首先传达了25日株洲市汇报会、动员会会议精神,要求与会各部门进一步健全机制,确保迅速行动不拖延;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遗漏;进一步严格执法,确保通过验收不反弹。
区委副书记蒋峰表示,督察工作必须动真碰硬,做到四点:一是认识要高,督察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是绩效考核的重点,是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必须对党的事业、对组织、对人民和对自己负责;二是措施要硬,方案制定要详细,数据内容要详实,统筹工作要形成合力;三是行动要快,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反馈;四是效果要好,督察工作要落实到实处,做到省委督察组、市委市政府以及人民群众满意。
常务副区长稂水云最后对督察工作的两个主体提出要求,一是与会单位、责任单位要亲自抓整改、亲自抓办结、亲自抓对接;二是区环委会办公室、协调组要速抓交办、狠抓督察、严抓问责。
根据安排,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组7月25日进驻株洲,用20天左右的时间完成现场督察工作,主要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部分重点热点问题办理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夏季攻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区域流域污染治理和突出环境问题等五大方面的问题进行督察交办。目前芦淞成立了配合省环保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把职责分解到了部门。
(来源:新湖南•湖南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