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讲话中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
(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注1)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政商关系自古以来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在传统中国农业社会,资源约束、权力约束、信息结构以及监督成本的分布的给定条件下,旧式官商勾结可以避免过高的信息搜寻成本,以及对工商业活动的监督成本,有效的提高帝国政府行政效率。因此资本往往与官员有着天然的制度性互联,资本集团巨额的财富累积都与他们依附的政治势力有关。
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官商勾结所产生的大小政经利益团体已经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十八大反腐以来,官商勾结的势头得到的遏制,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在高压反腐成为新常态的形势下,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矫枉必过正,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紧密联系到非常疏远。因为怕出事,甚至怕误解,一些官员宁可不做事,不愿意做错事。一些企业家,宁可坐视因为效率缓慢,错失商机,也不敢去跟政府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对经济和企业影响很大。
“亲”而有度,“清”而无忧,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准确概括。如何促推政府与非公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让“清”的理念深入人心,“亲”的氛围不断增强。株洲市政协,株洲市工商联从我市具体实际出发,摸索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促推构建“亲清”关系之路。
一、促推构建“亲清”关系,是人民政协服务大局的使命和责任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是与民营经济的贡献分不开的。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数量已占市场主体的90%,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就业贡献率超过80%,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超过65%,株洲全市2016年非公经济增长7.5%,占全市经济总量57.2%,税收贡献率达70.6%,税收贡献率居全省第二对外直接投资的贡献率超过67%。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出发,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是经常的、必然的,也是必须的。政商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必定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在新常态下应当如何正确地界定和处理政商关系,是我国当下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回答的现实问题。株洲市政协,株洲市工商联,作为株洲市党委、政府联系非公民营企业的重要纽带;作为私营企业的重要支撑,作为广大私营企业家最可靠的朋友,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立足政协组织地位超脱、联系广泛和政协委员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担负起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是政协和工商联的责任、使命和政治任务,政协必须从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心大局出发,主动作为,不断完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亲清”是政协服务大局的新要求
思想学习是行动的先导,市政协应当组织学习,从数据出发,从事实出发,深刻认识我市非公经济发展历程和重要地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改变”的背后深意,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层面认识、理解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意义,进而激发市区县政协组织和广大工商联、经济界支持、引导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责任担当。
2、“亲清”是政协服务大局新优势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在于要真情亲近民营企业,真心服务民营企业家。政协组织一直以来都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政协工作者从来都是广大民营企业家的亲密朋友。作为重要支撑和亲密朋友,政协组织和政协工作者要立足职能优势,真诚服务、关心、关注、关爱民营企业的发展,对民营企业的困难要积极作为,进一步增强亲和力和认同感。
3、“亲清”是政协服务大局的新展示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政协组织和政协工作者作为民营企业的亲密朋友,民营企业家寄予了充分的信任、信赖。如果政协工作者在与民营企业家交往和为民营企业家服务过程中冷漠、冷淡、“背靠背”,或者勾肩搭背搞“权钱”、“权利”交易,不仅会寒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心,更加伤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政协工作者更应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强化自律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形成对道德、公民道德、职业道德的良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真正做到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无贪心私心,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同时,政协委员都是社会各界推选的社会影响大、代表性强、联系面广的优秀代表,在各自所在界别都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带动性。作为政协委员的民营企业家,要加强商业道德建设,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匡正不良风气,规范商业行为,引领广大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构建“亲清”关系,需要人民政协促推柔性监督。
实践调研中,时至今日,“清”的风气是人心所向、已经明显好转,但“亲”的氛围还不浓厚、还不自觉。主要是商界认为“亲”的本质是扶持企业发展,简化便捷政府审批就是“亲”,努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就是“亲”,对民企与国企一视同仁才是“亲”;而政界对“亲”比较敏感、心存顾虑,服务民营企业不够主动,遇到问题不敢担当。建议:
1、进行实地专题调研,在查实情况中监督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监督,就其本质而言,主要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政协进行协商监督。政协组织在协商监督中的角色和任务,主要在于为开展协商监督提供平台和场所,而不在于以组织的名义参与协商。如何运用和发挥好政治协商监督平台作用,是政协专委会发挥职能做好协商监督工作的新课题。政协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政治协商监督,都是一项由诸多环节组成的系统性工作。一要落实协商监督责任人并发挥好作用,按照确定的协商监督议题,认真研究制订政治协商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相关任务和进度安排,厘清就什么议题、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方式进行协商监督,使政治协商监督得以有条不紊地开展;二要发挥知情明政的主渠道作用,及时组织界别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协商监督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座谈研讨、视察考察等各类活动,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开展协商监督做好准备;三要精心做好协商监督活动组织工作,积极主动将各种协商活动的组织工作加以分解细化并落到实处。
要主动围绕民营企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为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党委、政府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市政协、工商联应成立联合调研组,应与政府部门、法律部门、金融部门、企业家代表、行业商会协会组织等面对面座谈,深入高新园区、企业基地调研,大家听民声,记民意,思民情,以问题为导向,穿越历史迷雾思考当下:健康的政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子?当下政商关系存在哪些问题需要纠偏、纠错?需要何种制度安排来保障新型政商关系的“亲”与“清”?
2、定期协商 在开放包容中监督
拓展监督内容、丰富监督形式,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监督、对口监督、界别监督、提案办理监督,探索网络议政、远程监督等新形式,提高监督实效。
总书记关于亲清关系的论述已满一周年多了,株洲市非公制经济环境是否有了进一步的优化和改善?要积极开展民主监督、专题视察等活动,督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量化、细化党委政府制定的政策举措,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增强政策获得感。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委派民主监督小组、推荐政风行风监督员,促进党委、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具体来说调研关注的事项为: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颁布如何?兑现如何?现在经济形势下,民企融资难、融资贵?我市有什么切实的试点政策和试点效果?八项规定执行效果如何?
3、建规立制,在长效机制中监督
政治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必须讲求质量、注重实效,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监督质量如何评估,虽然难以确定统一的标准,但还是可以有所依据的。如何把握政治监督的质量,主要可以看:监督议题的选择是否得当;参加的各方是否能够充分发表意见;提出的意见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以及通过交流是否达到了求同存异、增进共识、解决问题的目的,等等
要充分发挥工商联、经济界别平台作用,组织民营企业家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宣传党委、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听取委员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意见建议,并向党委、政府反馈。一个合格的企业家他的重心大都在企业生产经营方面,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或者利益所驱动,是不会花多精力在于政府攀附勾兑方面的,如果政协,工商联通过参政议政提议促进政府靠前服务,出台相应政策规定,那就形成了政商关系的正反馈互动,建议:一是建立领导走访一线制度,建立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二是完善政商交流的沟通渠道,一方面,从政府服务管理职能入手,开现场会、工作协调会、座谈会为企业服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群团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商协会作为政企良性互动平台,政与商在民间平台交往,有利于党政干部听取民间的声音,也有利于将这个民间的“朋友圈”带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 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文件
● 书记、市长等市县区领导定点调研联系亲清企业
● 每年召开非公企业大会,领导解读习总书记的经济新理念
● 邀请院士等专家解读国际国内新趋势,新模式
● 市直有关部门与相应县(区)联动成立“服务企业小分队”,深入基层(园区)一线,直接面向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一企一策”帮扶企业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 对表现优异园区挂牌亲清政商园
● 设立株洲市非公经济人士服务中心,株洲市联谊办公室,承担非公经济人士的培训、对接联络异地株洲商会等有关团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等职责。
4、搭建平台,在交流互动中监督
高压反腐态势对不健康的政商关系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但是,因为不知道政商交往边界在哪里,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些党政干部宁可矫枉过正,不作为或少作为。市政协可以向上级政协建议,出台政策,立规矩,亮红灯,设立斑马线,对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强化监督执行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建立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大胆为民营企业服务。
例如建议上级出台:《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诽谤诬陷行为核查处理办法》等,旨在打消党政干部与企业打交道的顾虑,让干部放心放手放胆为企业服务。当前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法律供给不足,政商关系边界要有定位精准的规则,度的把握,不能靠个人,要靠规则、规定。在法律框架下完善规则,对双方都是保护,谁在这里游泳,都很安全。
5、舆论引导,在营造健康环境中监督
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公平的发展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健全的法律法规和良好的舆论环境。但在媒体舆论和文艺宣传领域,缺少政商关系的正面宣传。为构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建议:
(一)讲好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好故事。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树立民营企业家正面形象,大力宣传我市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宣传一批典型企业人物的事迹和优秀企业家精神。
(二)切实加强舆论监管。健全媒体报道监管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应担负起媒体报道客观求实的引导责任和舆论监管的主体责任,特别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媒体舆论监管的探索。同时,媒体行业应积极完善行业内的制度规范,保持舆论导向和传播价值的正确性。
(三)加大对不实报道的惩罚力度。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质是协商式监督,协商是方式和原则,监督是手段和途径,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是目的。市政协、市工商联,以促推亲清新政商关系为目的,为推动我市非公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注1:《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习近平 2016年3月4日讲话
(来源:新湖南·湖南之窗栏目组 作者 王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