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阳卫国、雷绍业、刘光跃、赖馨正、胡鹏飞、杨玉芳、何剑波、毛朝晖、聂方红、覃万成、羊贵平参加会议,李晓葵、黄芳、谭可敏、顾峰、何朝晖、周凯军、胡波列席相关议题。
会议传达了全省市州委书记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着力强化“四个意识”,认真领会和贯彻会议精神,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工作。要切实抓好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在株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要抓好产业项目和园区建设,对接省委省政府部署的20个重点产业链建设,按照“1093行动”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产业链发展,同时加大园区建设力度。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住房安置、产业扶贫等重点工作上实现突破。要着力深化全面改革,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改革工作部署。要扎实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不断提升工作高效化、精准化、科学化水平。要高度重视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把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要抓紧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为十九大召开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要抓好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换届有关株洲的工作。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促进党内报告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会议传达了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暨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切实履行职责,县乡人大工作要聚焦主业主责,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当前重点是加强对政府债务、脱贫攻坚、农村村庄规划条例实施情况及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要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进县乡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要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研究出台建设政治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意见,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机构和力量,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传达了全省迎接党的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省公安机关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关于做好信访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把迎接党的十九大信访安保维稳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市各项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党的十九大召开这个大局,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线和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加强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党的十九大信访安保维稳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严格制度执行,落实市级领导联系点、党政领导接待下访接待群众、信访问题交办督办、信访约谈等工作机制;要开展好信访维稳“百日攻坚再行动”、公安安保维稳行动,以过硬的举措和务实的作风确保工作落地见效。要严格责任分工,健全责任链条,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为党的十九大的信访安保维稳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会议听取了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来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考核)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抓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前段工作,总结成绩,发现问题,研究对策。要严格要求,做好考核资料准备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株洲工作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攻坚活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突出安全生产隐患及监管责任落实隐患的整改。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加强舆论宣传,严肃追责问责,更好地推动工作落实。要特别注重科技应用,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平稳可控。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株洲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出台《实施意见》是落实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应有行动,是推动株洲加快建成“一谷三区”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确保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在株洲开花结果。要加快推进《实施意见》落实落地,明确责任分工,务实推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早见成效。
会议传达了全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报告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抓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统战工作的重要性,最大限度地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组织起来、凝聚起来。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工作方针,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团结引导,引导他们增强对党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行动认同,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创建新平台、新载体和新的工作方法,构建社会化大统战工作格局。
会议听取了全市宗教工作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宗教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要着力解决好宗教领域存在的工作网络不够健全、场所管理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为宗教工作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来源:株洲市政府网)